教育部提出八不准要求拒收家长礼品:每逢过节家长们就开始犯难,该给老师送什么礼物好?
尤其是教师节,老陈这两天和老婆一直在商量,要送什么礼?老婆说送名表,送手机。左右权衡了一下,最后还是定了送五百元的大润发的购物卡,外加两盒七星伴月。
过节收礼,对于老师来说是什么心态?有老师表示收了礼感觉像“被收买”,有的老师觉得“收礼很尴尬,不收又无奈”;有的老师们对家长送的“ 大礼”普遍感到为难,而且压力巨大。
老师们纷纷表示,对于出于感恩、答谢、体谅工作的小礼物,大多都感到可以接受;但对一些贵重的,特别是“背后有求”的礼品赠送,老师们就感到负担沉重。以前就遇到一个家长,送了礼好像就有了某种特权,会不断提各种要求。
现在教育部17日直接下文八不准可以为老师们挡开这种糖衣炮弹。教育系统“八不准”,包括禁止教育系统人员到高级宾馆联欢,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或其他财物等措施。违纪单位和个人会严肃处理,领导将被追责。
一、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、相互宴请、游山玩水、出国(境)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,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;
二、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、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;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;
三、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削减不必要的开支;
四、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;
五、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、礼金、干股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
六、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、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,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
七、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;
八、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,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。